
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,金永荣在其雪球“金浤”账号公开发文评价、推荐“启迪环境”“路维光电”“光华科技”等32只股票,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。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,交易金额合计约6.31亿元,违法所得合计约4162万元。鉴于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影响证券交易秩序,情节严重,证监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162万元,并处以4162万元罚款。同时,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在禁入期间内,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、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。

2025年前11个月,检察机关已起诉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380人。检察机关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,协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,2025年1至11月,起诉金融诈骗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.2万人。最高检介绍,检察机关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,最高检会同中国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,充分发挥证券检察派驻工作机制作用,2025年1至11月,检察机关起诉财务造假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380人。






